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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部门联合执法”构建森林资源 法治屏障
时间:2022-06-16 15:55:37 来源:达州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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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实施林长制以来,积极探索“部门联动执法”新路子,围绕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公安、检察等部门的职能,有效推进林长巡林、林业执法和检察监督三者的有机衔接。

一、践行林长职责,巡护绿水青山

通过建立完善各级林长组织责任,印发各级林长巡林制度,将护林责任落实到每一层党政领导,将任务分解到山头地块,实现巡林防控重心下移,实施网格化管理体系,确保县域内山有人看,林有人护,责有人担。今年以来,率先在全市开展县级林长巡林,基层林长和护林员按照巡林制度常态化开展巡林工作,每发现涉林问题和违法犯罪行为赓即通知片区林业站(自然资源所)和林区警长,保证解决问题的及时性、有效性和法治性,积极践行“片区林业站(自然资源所)+警长+林长”制度。

二、强化执法联动,守护森林资源

作为全市唯一保留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县,通过联合林区警长,全力负责协助林长履行职责,维护林区治安稳定,加强森林、林地、野生动植物等资源保护和执法监管,履行森林防灭火职责。实施“林长 警长”制度以来,林业执法成果显著,与公安干警开展联合执法10余次,办理案件4次,率先在全市完成森林督查任务,移送林业违法线索4条,共同救助野生动物20余次。3月22日,通过“行刑衔接”机制,经林业执法人员配合当地乡级林长和村林长调查取证,确认龙家坝村村民马某涉嫌滥伐林木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移交至公安机关,共同办理此次刑事案件。

三、发挥监督效能,助推生态保护

探索“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强化对行政违法行为和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监督,督促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积极履行生态保护职责,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公益诉讼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协助、配合林长开展专项调研、指导、督办工作。在全县林业执法队伍中含达州市首届公益诉讼专家成员1名和损坏生态赔偿检察官助理1名,自实施林长制以来,与检察院对接并完成生态赔偿案件7起,同时参与各类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听证会6次,运用专业力量,发挥专业优势,共同推动生态修复、森林资源保护等工作。(李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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