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65环境日”宣传活动期间,大竹县人民法院、大竹县林业局与大竹县庙坝镇人民政府齐聚庙坝镇福城村千年黄葛树下,联合开展司法护航千年古树暨生态环境法典宣传活动,发布了首个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并在这株黄葛树古树旁将保护令立牌公告。这也是达州市发布的首个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

(大竹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公告牌揭牌仪式)
大竹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任何个人擅自砍伐、移植古树,禁止在古树上刻划、钉钉、剥损树皮、灌注有毒有害物质,禁止在古树上架设线缆、缠绕绳索、钉挂物品、悬挂广告,禁止在保护范围内违规施工等七类损害古树的行为。同时,告知了违法者将依法承担的民事、行政及刑事责任,用法令竖起不可逾越的法律高墙,让伤害古树的行为无处遁形。
活动中,三方共同签署了针对庙坝镇千年古树保护的《大竹县古树名木保护司法与行政协同备忘录》,明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巡查、生态修复、技术协作等常态化协作内容,构建起“司法审判+行政执法+属地管护”三位一体的古树保护新格局。县法院为每棵古树落实了一名“司法守护人”,与庙坝镇指定的“基层管护人”建立一对一联络保护机制。最后,三方代表共同对福城村两株千年古树进行了实地巡查。

大竹县庙坝镇福城村有千年古树两株,其中位于福城寨的这株黄葛树树龄已有1262年,树高14米,胸径2.42米,冠幅13米。这株黄葛树是当地村民心中的“神树”,也是我市已认定古树名木中树龄最大的“古树王”。福城村的两株千年古树正成为大竹民众周末出游、亲子研学、寻幽访古的好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