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2015年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林业和园林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城市绿化绿(林)地系统详细规划和林业专业规划,制订林业和园林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区(市)县林业和园林绿化工作职责。
2、负责制定全市园林绿化建设目标并监督考核;审查全市市政工程(含新建绿地广场、公园、小游园、城市雕塑及城市道路)绿化配套项目设计方案;负责生态林地、生产绿地和防护绿地的建设和管理;承担职责范围内各类绿(林)地养护、保护的责任;负责园林绿化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编制全市生态林地、园林绿地、公园、广场、道路绿化、小游园、风景林地、大型公建配套绿地等园林绿地建设项目和基建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审核公园、广场、小游园、大型公建配套绿地等园林绿地建设项目的计划、规划和设计方案;负责组织和协调重大绿(林)地建设项目。
3、负责全市林业和园林绿化生态建设,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及园林绿化基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种苗、造林、营林质量管理;组织实施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
4、负责林业资源和城市园林绿化的保护和监督检查;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木材流通、经营加工管理;负责全市名木古树的保护和管理;依法办理绿(林)地征用、占用,树(林)木的砍伐、移植许可。
5、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林业改革和林业发展,依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指导、监督全市森林、林木、林地的流转及林权管理;指导协调全市林权争议调处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等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职责。
6、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调查、保护和开发利用;负责全市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拟订野生动植物保护名录;监督管理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出口工作;负责全市湿地保护和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负责管理森林公安工作;依法查处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
(二)2015年主要工作计划
1、坚持生态优先,抓好生态体系建设。一是扎实推进两大工程。突出抓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建设。对全市73.23万亩国有林实行常年管护;对集体所有的515.7万亩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面积落实到户,全部兑现生态效益补偿。切实巩固第一轮66.58万亩退耕还林成果,开展第二轮退耕还林还草工作。二是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大珍稀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力度,合理开发利用野生动植物资源。三是强化湿地保护恢复。深入实施湿地保护工程,构建湿地保护长效机制。
2、推进城乡绿化,抓好生态屏障建设。一是全力推进城市绿化。深入推进中心城区“一山一湖、两横、两纵、两园”城市主干道和沿路、沿河、沿湖以及公交站台等重要节点绿化美化打造。稳步推进大寨子公园建设、鹿鼎寨公园建设和城市绿化工程;重点提升打造金龙大道、凤凰大道、朝阳西路景观绿化;加快实施达州市通川区马房坝片区植被恢复工程、强力推进中心城区“五治”工程。二是统筹推进城乡绿化。以城市绿化、城周绿化、通道绿化、乡村绿化为重点,大力开展森林城市、绿化模范县(村、单位、小区)创建活动。强化种苗保障,建设市级良种化、规模化、标准化于一体的园林绿化和珍稀苗木示范基地1个。三是着力完善绿化管理机制。尽快理顺我局城市绿化管理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职能,理顺林业园林管理机制。
3、加快产业发展,抓好兴林富民建设。一是推进林业产业重点县建设。严格执行林业产业重点县建设规划,整合项目和资金,高标准打造,确保重点县建设有序推进。二是加快林业产业基地标准化建设。按照“集中连片,突出特色”的工作思路,制定和完善林业产业基地建设标准,以打造“万亩林亿元钱”示范区为载体,高标准推进全市林业产业重点县建设。三是培育壮大新型林产品加工业。积极培育林业专合组织,开发新型林产品,壮大企业品牌。以打造市花——腊梅为契机,以森林公园为依托,大力培育和发展森林生态旅游观光业。
4、加强资源管护,抓好生态安全建设。一是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强化全市征占用林地宏观调控,严格执行林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控在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征占用林地。二是加强林业执法。深入开展“亮剑行动”,加大涉林案件执法办案力度。三是加强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全面落实《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各项责任制度,切实构建“政府主导、部门齐抓、社会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监测预警工作,切实抓好一年一度越冬虫情调查和松材线虫病普查。
二、部门单位概况
市林业和园林局属市财政一级预算的行政单位,现有编制数30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工勤人员3人),现实有在岗人员29人(其中行政人员25人、工勤人员4人),离退休3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6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市林业园林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69.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69.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69.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2.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3万元,专项支出10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林业园林局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天然林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执法等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用于保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5年市林业园林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农林水事务支出274.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森林防火、林业执法等方面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13.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7.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3万元,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4年预算下降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迎接天然林保护工作检查、退耕还林工作检查、森林防火检查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4年预算基本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3辆,多功能乘用车1辆。
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天然林保护工作检查、退耕还林工作检查、森林防火检查、城市园林绿化、林业执法检查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件:表1.收支预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4.专项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2015预算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