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负责指导、督促、协调全市森林公安机关侦破、查处破坏森林野生动物植物资源和危害林区社会治安的案件;负责指导全市林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和森林公安机关业务及基层基础建设;协同做好全市森林公安机构和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等。
主要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1236”全市林业工作思路和公安工作大局,牢牢把握保卫生态、服务民生的总要求,强化执法办案,切实狠抓纪律作风和职业能力建设,推进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和警务信息化建设,加强派出所规范运转,创新林区管控方式,切实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捍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二、部门单位概况
达州市森林公安局为行政单位。人员编制数11人,现有在职职工9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达州市森林公安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30.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8.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30.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8.2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万元,专项支出48.0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达州市森林公安局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林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森林公安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森林公安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6年达州市森林公安局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农林水支出119.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专项项目主要用于:1、森林公安工作经费。2、基础设施建设及服装装备经费。)。
(二)医疗卫生支出4.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6.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5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5年预算下降了5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森林公安工作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16年安排公务执法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林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和森林公安机关业务及基层基础建设的正常开展。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4.项目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达州市森林公安局
2016年5月3日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