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810390--2018-0075 分 类: 预算/决算
责任部门: 市林业和园林局 发文日期: 2018-09-11 03:31:51
标 题: 达州市林业和园林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公开方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达州市林业和园林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 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设计和组织、监督、实施绿化工程项目建设,负责城市绿化管理和执法。

  2. 是负责全市造林绿化和林木种苗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沙治沙、石漠化治理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基层林业站所建设。

  3. 负责全市林业产业化发展工作,负责全市生态旅游、生态效益补偿工作;负责全市林业科技研究、推广和应用工作,负责林业人才培养教育工作。

  4. 负责全市森林资源(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湿地等)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负责林业园林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工作,依法查处各种毁林、损绿案件;负责林业改革工作。

  5. 承担全市森林资源、生态环境调查与监测工作;承担全市林业发展、生态建设、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等林业生态重点工程的调查规划和检查验收任务。

  6. 依法查处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组织开展林业和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

  7.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全市共完成营造林40.6万亩,育苗6076.4亩,绿色通道建设1090公里。全民义务植树参加人数290万人次,植树1200万株。实现林业总产值125.6亿元,农民人均林业收入达到1769元,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5.8%、120.3%。有效防控森林火灾和林业有害生物受害率均低于省控指标。中心城区绿化全面提速升级,城市绿化管护水平持续提升。

  1.建美城市园林。大寨子公园环状道路基本完成,公园核心景区于2018年春节前建成并对市民开放。紫荆花公园于2018年春节部分区域向市民开放。渠江森林公园建设已完成60%工程量。金凤园改造、国际新城节点绿化、白塔路提升改造、百节苗圃植物栽植相继完成。金龙大道、朝阳西路、凤凰山环山路、莲心路、天然气国家检验中心绿化工程、老城区绿化升级改造和城区大树移植基本完工。加强城区绿地绿带冲尘保洁、修枝整形、杂草清理、抗病施肥等日常管护,全年共修剪乔木3553株、绿篱及色块植物24.5万平方米,出动洒水车1400余台次,苗木施肥和病虫害防治58万平方米,补植植物13.2万余株,换植鲜花约106万株(盆)。

  2.推动城乡增绿。开展了多形式、多层次、多范围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全力推动造林绿化蓬勃发展。全市共新建义务植树基地7个、面积2320亩,全民义务植树参加人数290万人次、植树1200余万株。成功创建绿化示范村5个。开展“绿化达州行动”为载体,全力推动城乡营林造林,全市共完成营造林39.48万亩,新增森林面积11.5万亩,新增森林蓄积136.59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42.76%。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补偿等民生工程,全市73.23万亩国有林、515.36万亩得到有效管护,巩固退耕还林成果66.58万亩、完成2017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任务2.3万亩。

  3.提速产业发展。大力推进乌梅、油牡丹、核桃、树花菜、银杏、油橄榄、香椿、青花椒、木本中药材等为主的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完成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15万亩。依托我市丰富林地资源、森林资源,大力发展以经济作物、菌类、家禽等为主的林下产业,全市2017年实现林业总产值125.6亿元,农民人均林业收入达到1769元。万源珍珠花菜及其制品、开江“绿升”牌橄榄酒、大竹香椿、达川乌梅、绿岛山下核桃等5个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达州橄榄油、大竹香椿、达县乌梅等3个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全市龙头企业数量增至15个(其中国家级1个)。

  4.维护生态安全。全面完成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和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任务,先后开展了“利剑行动”“火案查处行动”“守护绿川行动”和“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集中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全市共查处各类森林案件363起,打击处理违法人员384人次,收缴木材771.22立方米、野生动物49头(只),野生动物制品354公斤、猎枪猎具10支(件),罚款300.27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50余万元。加强防火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短信、标语等载体,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全市共出动宣传车近600台次,书写宣传标语1万余幅,制作永久性固定警示标牌10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30余万份。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航空护林工作,直升机空中护林30余架次。严控林业有害生物。全市共清理枯死松树8.8万余株,防治松墨天牛面积18.6万亩。开展全国第三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设置标准地760个,调查生物种类376种,采集标本6900余件,发现未记录病虫害70余种。

  5.深化林业改革。持续推进国有林场主体改革基本完成,21个国有林场全部确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724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市本级、达川区、宣汉县、大竹县相继纳入全省集体林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试点,已成功接入“中国西部林权交易网”;开江县经济林木(果)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顺利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完成、取得实效,全市共整合林业行政执法人员38人,招录辅警14名。

  6.发力林业扶贫。严格执行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补助、林木良种补贴等惠农政策。全面落实生态扶贫工作,全市全年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3968人,人均补助4800元。围绕“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富农惠民”主题,将“送、帮、扶”结合起来,引导科技活动广泛开展,林农科技知识不断加强。全市共发放科普资料4000份,接待咨询3700人次。协调解决了宣汉县马渡关镇浪洋村7个社的人畜安全饮水问题,对浪洋村界牌至马渡关场镇、渠县定远乡团寨村道路进行绿化美化,栽植香樟、桂花、栾树等6540余株。积极发动机关职工和帮扶单位向浪洋村风斗小学捐款捐物,共捐款25550元、捐赠体育用品170余件。

  7.加强自身建设。抓好机关党的建设,把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广大林业园林干部职工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不断提升林业园林工作和队伍建设水平。大力开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定期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领导班子率先垂范,书记晒党课、党员议党课、组织评党课活动及全民阅读进机关活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党政齐抓的领导机制和惩防结合的长效机制,着力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二、部门概况

  达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机关内设机构8个科室,为一级决算单位。行政编制数27名,工勤控制数3名。年末实有在岗人数28人(其中行编25人,工勤3人),离休老干部1人,退休老干部39人,2017年企业退库代管退休人员2人,临聘人员1人,遗属遗孀5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达州市林业园林局(机关)本年收入合计4712.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58.51万元,占41.5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0.45万元,占11.0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233.9万元,占47.4%。

  2017年达州市林业园林局(机关)本年支出合计186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6万元,占26.59%;项目支出1369.14万元,占73.4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478.96万元、支出1861.4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521.66万元、支出减少8938.23万元,分别下降72.46%,82.7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59%。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7543.22万元,下降83.93%。减少原因是本年度林业工程项目比上年度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1万元,占0.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58万元,占5.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54万元,占1.83%;节能环保支出12.0万元,占0.83%;农林水支出1290.76万元,占89.37%;住房保障支出39.31万元,占2.7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活动(项): 支出决算为1.11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36.26万元,完成预算100%,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7.84万元,完成预算100%。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6.54万元,完成预算100%,

  6.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款)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2.0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52.36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支出决算为738.98万元,完成预算60.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绿化项目资金严格按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拨款。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产业化(项):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为108.12万元,完成预算96.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森林防火物资采购资金,按合同约定预扣5%的质量保证金。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0.3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39.3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2.29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46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2.公用经费25.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8万元,占76.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万元,占23.4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即森林防火水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8万元。主要用于森林培育及管护的日常工作和林业园林项目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2.85万元,下降22.5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3.全年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41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46万元,下降32.74%。主要原因是减少接待次数、严格控制陪同人数,缩减接待标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20.45万元,支出417.15万元。完成预算的80.15%。主要用于金龙立交至七河路口的绿化、渠江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及城市绿化规划等。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拨款。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达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71万元,比2016年减少8.43万元,下降5.4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达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机关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5.11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物资采购”中标金额80.98万元(合同编号DSZC(Z)[2017]31号)、“OA办公设备及服务器网上竟价”金额7.955万元(合同编号SCZC竟[2017]809号),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8.9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5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1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49%。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达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机关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达州市林业和园林局2017年未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工作。

  2017年未开展本部门对下属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明确性(5分)  
合理性(5分)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目标管理(5分)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 限(2分) 市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决算公开(2分)  
绩效信息公开(2分)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评价结果应用(3分)  
部门绩效情况
(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人才培养(5分)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项目决策
(20分)
科学决策(10分) 必要性(政策依据) 5  
可行性(政策完善) 5  
绩效目标 (10) 明确性 5  
合理性 5  
项目管理
(10分)
资金管理(7分) 资金分配 3  
资金使用 4  
项目执行(3分) 执行规范 3  
项目绩效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完成(20) 完成数量 5  
完成质量 5  
完成时效 5  
完成成本 5  
项目效益(50分)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社会效益(可选项)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公平效率(可选项)  
使用效率(可选项)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总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活动(项):指2017年春节文化活动和登高等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9.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款)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支出(项):指专项用于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工程专项工作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总表

     表1-2: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4-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4-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2017年决算公开报表(1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