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810390--2016-0010 分 类: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责任部门: 市林业和园林局 发文日期: 2016-08-12 19:42:49
标 题: 关于市政协三届六次会议第243号提案的答复函
公开方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关于市政协三届六次会议第243号提案的答复函
刘应春委员:  
  
  你在委员在市政协三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滨河路洲河花园段建设的建议》(第243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洲河花园”段未能实施的原因

  在滨河路北段(二马路口—丽江明珠段)建设中,“洲河花园”房产开发商以政府未解决规划调整、所征土地及拆迁安置未予补偿等问题为由阻扰洲河花园段(约150米长)施工,致该段施工被迫停止。据了解,该遗留问题历时长达10余年之久,涉及国土、规划、建设、财政、审计等众多职能部门,情况复杂。经政府有关部门与“洲河花园”房产开发商多次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导致项目施工中断。

  二、项目推进情况

  (一)2016年市委、市政府已将该路段建设纳入“达州市中心城区缓堵保畅攻坚行动”治理重点工作;同时市财政将该项目也纳入了2016年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计划。

  (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市国土局对该路段按照规划红线进行了用地勘界和地籍调查,并就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事宜与达州市银河房地产开发公司(洲河花园开发商)进行协商,达成了部分共识。现土地评估工作已基本完成,并参考评估结果与该公司进行了初步协商,目前该公司尚未正式回应。市国土局将继续跟进并推动相关工作。

  (三)达州市银河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石庆余因对规划调整后用地补偿问题进行上访,2015年由于对达州市城乡规划局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向达州市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同年因对市人民政府复查意见不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复核。根据省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委员会要求达州市人民政府重新核实处理的意见,达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1月27日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分别对“洲河花园”项目信访情况所提及的遗留问题进行了进一步调查核实和研究。其后市政府又多次召集住建、财政、规划、地税、国土及市政府法制办等多部门对“洲河花园”遗留问题的处理进行了研究,目前各部门正在积极核实和提出相关建议。

  (四)市政府与开发商达成协议后,我局将第一时间实施该项目建设,力争滨河路北段(二马路口—丽江明珠段)能早日、全面贯通。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林业和园林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市园林处办公室何思军 2385547,13982870808

  达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