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810390--2018-0033 分 类: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责任部门: 市林业和园林局 发文日期: 2018-01-25 19:15:08
标 题: 关于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A)
公开方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关于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A)
何子如代表:

  你在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森林资源保护投入的建议》(第170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万源市林业基本情况

  万源市现有林地面积302066.02公顷(其中:公益林171215.5公顷、商品林101292.52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74.38%。森林面积224718.54公顷,活立木蓄积143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55.56%,属国家重点林区县、一级防火区。

  万源市作为嘉陵江和汉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限制开发地区,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万源市通过实施天保、退耕还林、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植被恢复等工程项目,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加快生态修复,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合理利用生态资源,森林覆盖率稳步上升,生态环境成良好态势。2016年完成营造林5.8万亩,义务植树140万株,巩固退耕还林成果12.6万亩,争取上级资金7435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150万元,招商引资3亿元,实现林业产值20.9亿元,农民人均林业收入2352元。

  二、加快林业产业发展

  (一)科学制定规划方案。修订完善《万源市林业扶贫规划实施方案》(2015-2020年),依托天保、退耕还林、现代林业产业发展等林业重点工程,支持贫困地区贫困村发展木竹原料林、木本油料林和特色干果林等产业基地,培育和发展以林下种养、生态旅游等为主的林下循环经济。

  (二)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专合组织、种植大户等,利用其资金、技术、人才优势,加大现代林业产业基地的投入力度,实现产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

  (三)推行“万亩林亿元钱”模式。大力发展林下经济,重点采取“林经、林畜、林禽、林药、林旅”等模式。2016年,万源市新发展林下经济共计1.4万亩,其中:林下种植0.1万亩、林下养殖0.6万亩、森林景观利用0.7万亩。

  (四)林业产业成效明显。万源市已累计建成木质原料林基地31.8万亩,森林蔬菜基地5万亩,经果林基地37.1万亩,三木药材基地15.9万亩。2016年,实现林业总产值20.9亿元,农民人均林业收入2352元;与“十二五”末相比,分别增长14.8%、12%。培育林业企业26家,产品畅销广州、上海、成都等地,星博士童床首次出口中亚、亚欧等国家,实现年产值2.4亿元,其中创汇300万美元。林业专业合作社(协会)达24家,带动农户54250人,年创收3800万元,参农人均年增700元。溪口乡被评为四川省森林食品基地,巴山乌米籽核桃荣获首届“四川果王子”优质果品奖,“花萼印象”树花菜香辣酱荣登四川“天府七珍”品牌榜,2013年万源被省经济林协会命名“四川珍珠花菜之乡”。生态旅游5年累计接待游客430万多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8.27亿元。全市林下经济面积达20.45万亩,实现收入5.25亿元。

  万源市林业产业发展在全省、全市产业发展中的地位和潜力巨大。近年来,主要围绕富硒、特色乡土树种等资源优势,重点打造核桃、树花菜等具有地方特色、质量优良的林业产业基地。通过规模发展、业主(专业合作社等)经营、多渠道筹集资金、开展经济林木(果)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等,林业产业基地初具规模,林产品加工初具雏形,生态旅游产业发展迅速,林下经济发展态势良好。

  三、加大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

  2014—2016年,万源市争取到位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3036万元,全额投入到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中。2016年10月以来,已落实绿化项目8个,累计投入资金1628万元,用于开展大规模绿化万源行动。下一步,万源市将继续加大沟通衔接,争取2017—2020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3500万元以上,用于开展大规模绿化万源行动,切实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万源市是国家25个重点生态功能区中的限制开发区,以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为首要任务,减少林木采伐,恢复山地植被,保护野生物种,因地制宜地发展不影响主体功能定位的适宜产业,引导超载人口逐步有序转移。万源市应对限制开发提出意见或方案,用好用活相关政策。

  四、逐步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

  近年来,国家和省不断加大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投入规模,逐步提高补偿标准。从2010年起,依据公益林权属实行不同的补偿标准:国有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5元;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补偿标准从原来的每年每亩5元提高到10元。2013年,进一步提高补偿标准,将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补偿标准从每年每亩10元提高到15元。2015年,将国有公益林补偿标准由每年每亩5元提高到了6元,2016年进一步提高到8元。今后,随着财力的增长和相关制度的完善,中央和省级财政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使公益林补偿标准更加科学、合理。同时,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后,对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天然商品林,国家将于2017年安排停伐管护补助。

  万源市可划定地方公益林,给予补偿。对不采伐的商品林给予补偿是一个好的思路,但目前国家政策并不支持,地方可以进行这方面的改革。

  五、积极开展森林保险

  为进一步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农业生产中的风险保障作用,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意见》(川府函〔2009〕96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2年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川财金〔2012〕2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了森林保险工作。 截至目前:万源市52个乡镇、5个国有林场全部纳入政策性森林保险,共涉及公益林204.03万亩、商品林100.19万亩,参保费达252.85万元。

  目前,参与的保险公司主要是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公司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方面,要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开发森林保险新产品,扩大险种;另一方面,要加强森林保险工作,规范定损标准、理赔程序。

  六、加快林地流转交易平台建设

  根据《万源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实施方案》(万府办发﹝2016)154号)文件精神,农村集体林权将纳入万源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目前,交易平台建设正搭建工作班子和制定建设方案。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达州、特别是万源林业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资源保护科 马太林 0818-2675596

                                                                                                   达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