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辉等代表:
你们在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滨河路北延线贯通的建议》(第188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对滨河路洲河花园段摆摊设点现象的措施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整治滨河游园环境秩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五治办〔2014〕22号)文件精神,明确了滨河游园市容环境秩序管理由通川区人民政府负责,日常监管工作由通川区城乡环境治理办负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协助其管理。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抽调14名执法人员加强该路段市容环境秩序的管理,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
二、“洲河花园”段未能实施的原因
在滨河路北段(二马路口—丽江明珠段)建设中,“洲河花园”房地产开发商以规划调整、所征土地及拆迁安置未予补偿等问题政府未解决为由阻扰洲河花园段(约150米长)施工,致该段施工被迫停止。据了解,该遗留问题历时长达10余年之久,涉及国土、规划、建设、财政、审计等众多职能部门,情况复杂。经政府有关部门与“洲河花园”房产开发商多次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导致项目施工中断。
三、项目推进情况
(一)2017年市委、市政府已将该路段建设纳入“达州市中心城区缓堵保畅攻坚行动”治理重点工作;同时市财政将该项目也纳入了2017年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计划。
(二)达州市银河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石庆余因对政府规划调整后用地补偿问题进行上访,2015年由于对达州市城乡规划局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向达州市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同年因对市人民政府复查意见不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复核。根据省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委员会要求达州市人民政府重新核实处理的意见,达州市人民政府多次召集相关部门专题召开会议,均未与信访人石庆余达成解决的一致意见。
(三)为切实解决“洲河花园”段遗留问题,2017年,市政府责成市缓堵保畅办解决该段遗留问题,市缓堵办多次召集信访人石庆余、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审计局等相关部分进行协商,现基本达成一致意见。
目前,市缓堵办已把达成的一致意见专题报市政府,待市政府批示后,各相关部门将根据职能职责切实解决该遗留问题;待市国土、住建部门完成该路段征拆后,我局将尽快组织该路段施工建设,以实现滨河路北段(二马路口—丽江明珠段)全面贯通。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林业和园林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园林处 况晓岗 2385547
达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