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
现将雷开树委员在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整治乱建坟墓的建议》(第91号提案)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科学规划。
人的生老病死是不可逆转的自然法则。中国人都有死后“入土为安”的传统,这是千百年的文化积淀,随着我市老年化的进程,人生最后的一程——安葬,将日益成为一个民生问题。为有效地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各级政府在城镇周边应规划建设公益性公墓;在区域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划定土葬改革区。
二、健全服务。
一是要按照“政府投入建设、民政监督管理、群众得益受惠”的模式,着力建设好集中办丧场所和城乡公益性公墓。二是要明确集中办丧区域,试行“一站式”便民服务。城区内的一切治丧活动,必须在殡仪馆进行。三是要推进公墓、生态墓区建设,努力实现墓区园林化。四是要推行“五公开”制度,即:服务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服务内容公开、服务程序公开、服务承诺公开。并公布举报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三、干部带头。
党员、干部是移风易俗、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中坚力量。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行动起来,自觉做殡葬改革的实践者、组织者和推动者。各级要深入广泛宣传,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抓好贯彻落实,真正形成共同推动殡葬改革的良好局面。党员、干部应当带头简办丧事、带头实行火葬、带头文明祭奠,引领群众逐步树立文明丧葬新风尚。
四、严格执法。
殡葬管理与执法需要齐抓共管。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殡葬管理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殡葬管理工作摆上党政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殡葬管理协调领导机构和工作运行机制。二是要建立目标管理考核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各负其责”的原则,对各级各部门实行目标量化考核,建立问责追责、奖优罚劣机制。三是要发挥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村(居)委会的作用,实行群众丧葬活动的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四是要建立殡葬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负责处置殡葬改革与管理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林业部门要对破坏林地植被乱埋滥葬,修建豪华墓地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五是要常态化联合执法。做到工作随时有人抓、有人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做到敢于抓典型,监督到位、执法到位,公开曝光,起到“处罚一例,教育一片”的作用。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林业园林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18年3月27日
(联系人:资源保护科 李清平 0818-2653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