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810390--2023-0115 分 类: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责任部门: 达州市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23-08-24 15:06:58
标 题: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63号建议办理情况(A)的函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63号建议办理情况(A)的函

​一、基本情况

(一)湿地资源。我市湿地资源包括河流天然湿地和水库人工湿地2个类型,在各县(市、区)均有分布。根据达州市国土三调数据统计,我市现有湿地面积17.14平方公里,占市域国土面积的0.1%,陆地水域面积440.18平方公里,占市域国土面积的2.65%。河流天然湿地占全市湿地总面积的82%以上。已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的湿地面积20.53平方公里。

(二)湿地公园。按照湿地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湿地实行分级管理,分为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重要湿地包括国家重要湿地和省级重要湿地,除重要湿地以外的湿地为一般湿地。我市的四川渠县柏水湖国家湿地公园和四川大竹百岛湖省级湿地公园纳入重要湿地管理,同时纳入我市自然保护地体系和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其余湿地均按一般湿地管理,国家、省级湿地公园实行申报设立。2022年,我市发布了中心城区一般湿地名录,湿地数量16个,湿地面积338公顷。

近年来,为加强城市湿地保护管理,满足市民休闲旅游、体验自然的需求,我市建成了一批城市湿地公园,如莲花湖湿地公园、梨树坪湿地公园、塔坨滨水公园、张家坝滨水公园、韩家坝滨水公园、双龙河湿地公园、宣汉百节溪湿地公园、大竹东湖湿地公园、渠县两江四岸滨水公园等等,特别是莲花湖湿地公园建成后,水清岸绿景美,成为了市民网红打卡地。另外,我市依托水库资源还建立了水利风景区7个,分别为达川区的高湖峡水利风景区,开江的宝石桥水库、明月水库水利风景区,大竹的百岛湖、九龙湖、龙潭水库、同心桥水库水利风景区,可供市民休闲游玩。

二、湿地立法保护情况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科学保护湿地的理念原则和有益做法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2021年12月24日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2023年6月1日正式施行。2010年7月24日省人大通过了《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2010年10月1日正式施行。2018年2月28日市人大通过了《达州市莲花湖湿地保护条例》,2018年7月1日正式施行,2020年进行了修订。近期,渠县人民政府还出台了《四川渠县柏水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同时,河流、湖泊等湿地保护、利用和管理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城市湿地公园的保护、利用和管理还需遵守城市公园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我市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湿地保护法相关规定,林业部门负责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拟定、湿地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住建、水行政、农业农村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承担湿地、保护、修复、管理有关工作。我市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一是市、县(市、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湿地保护法、长江保护法、水法等法律法规列入各级党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会议学习内容。二是相关部门利用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党员大会、职工大会等组织职工对湿地保护法律法规逐条解读学习,制作成小册子发给职工,要求学深悟透,在实际工作中能熟练运用。三是各相关部门利用湿地保护法宣传月、世界湿地日、世界水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八五”普法宣传等积极开展线上线下主题宣传活动。摆放展板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积极宣传“十年禁渔”政策法规、湿地保护法、水法、长江保护法等,通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更加关注和支持湿地保护修复工作。

(二)加强配套制度建设。2018年市政府出台了《达州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编制了市、县两级河流“一河(库)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1—2025年)和《达州市美丽河湖建设方案》,正在编制《达州市莲花湖湿地保护规划》。利用河湖长制、林长制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监督考核管理,制定了《达州市2022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评细则》《达州市2022年度林长制工作考评细则》《达州市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达标攻坚方案》《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秩序及经营管理实施方案》《达州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长江十年禁渔”禁捕退捕补偿制度等规章制度。

(三)开展湿地动态监测。一是水务部门利用新手段开展河道巡查。2022年,在执法巡查、检查中大量运用无人机技术,通过高空鸟瞰,可以全方位、无死角、远距离查看,更快捷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二是农业农村部门实行禁捕监控全覆盖。在巴河、州河安装禁捕监控探头28个,覆盖自然水域48.5公里,购买无人机7台,安装雷达视频监控145套,做到全域监控全覆盖、无死角。三是生态环境部门对生态功能重要的湿地开展常年动态监测,如莲花湖城市湿地公园,每月开展一次水质监测数据收集分析。通过努力,2022年1—12月,达州市23个水环境质量国、省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及以上,优良率100%,同比上升13.04个百分点。

(四)加强湿地日常监管。一是保护好水域湿地空间。重点加强大竹百岛湖、渠县柏水湖、开江宝石湖、通川区莲花湖等湿地保护管理,确保全市湿地面积不减少,湿地保护率不低于60%。二是依托河长制APP常态化开展巡河,严格按照巡河制度开展巡河工作,对巡河过程中发现的“四乱”问题严格按照“发现问题、确认问题、交办问题、整改问题、验收销号”五个环节实行闭环管理,并将2022年以来部省级暗访抽查反馈问题及自查自纠点位建立台账,准确填录四川省河湖长制信息化平台并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有源可溯、进展可查、结果可见。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达州市涉水问题30件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深化跨区域跨界河流联防联控。与达州接壤的重庆市的县(区)联合召开联席会议20次、巡河60余次,排查和限期整改突出问题16个,均已整改到位。

(五)加强湿地生态修复。

1.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实施“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突出整治涉河湖违建、非法围河围湖、非法堆弃和填埋固体废物等违法违规问题。逐步对渠江、巴河、州河、前河、中河、后河、明月江、铜钵河等市级八大河流及宝石桥、乌木滩、沙滩河等大中型水库的健康状态进行评价。开展水库水生态治理,实施库区河道整治、库区清淤、漂浮物清理、涵养林建设等治理措施,持续改善库区生态,涵养水源。

2.提高河湖湿地水系统连通性,提升蓄滞洪能力。以州河、巴河、渠江等主要河流及沿线湿地、水库为重点,实施全域水系连通。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恢复和保持河湖、水系的连通性和流动性,实现江河湖泊循环畅通保护修复水生生物生境,以巴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为重点,开展水生生物的调查和评估;加强流域生境保护,开展百里峡自然保护区与龙潭河、巴河、后河等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关键栖息地保护力度;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捕。完善水生态和渔业资源监测预警体系,加强保护区建设管理。

3.有效治理河湖污染源。全市建成292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行政区划调整前的307个乡镇,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55%以上,乡镇和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100%;加快河湖生态保护,出台《达州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整治入河排污口190余处;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常态化开展禁养区巡查,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

4.实施湿地修复项目。一是实施莲花湖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PPP项目)。通过修复湿地周边山体、岛屿和水体,治理水土流失,公厕污水定期外运,垃圾随时清理等,园内环境卫生良好,植被恢复良好,植物品种达1200余种,绿地面积181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92%,水体已达到Ⅲ类水质以上,形成了完整的湿地生态系统。二是实施万家河黑臭水体治理。将万家河分为上、中、下三段实施污水整治,针对万家河污染区域点多面广、管线复杂等不利因素,综合规划,专业论证,综合施策,采用“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清水补给、生态修复”等技术路径,通过新改建污水管网、修建污水提升泵、河道清淤、雨污分流等工程措施,累计投入6300余万元进行综合治理,万家河黑臭水体整治已由2020年底的“初见成效”实现“长制久清”,公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三是持续围绕小流域水环境改善问题,加快推进项目规划实施,2022年已有《开江县新盛河流域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建设项目》等7个水污染防治项目进入项目资金管理系统,总计划投资3.478亿元。其中《开江县新盛河流域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建设项目》已进入中央项目库。四是在渠江及州河、巴河等干支流水系形成的浅丘和河谷区域,实施沿江(河)防护林带、湖泊水岸岸线绿化等“两岸青山 • 千里林带”工程,重点建设渠江-巴河竹林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