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6日,开江县林保中心接群众举报,查处一起捕食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经调查,开江县灵岩镇李家嘴村村民付某某在未办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的情况下,捕食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果子狸。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的规定,目前已作立案调查。
开江县林保中心工作人员坚持办案和宣传相结合。在办理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案件的同时,广泛向周边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引导群众自觉抵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鼓励群众积极向公安局、林保中心提供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问题线索,形成共同打击非法猎捕、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吴坤培 靳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