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110报警,开江县永兴镇塘房坝村有人在盗伐林木,我局分管副局长胡凌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林政稽查队执法人员会同县森林警察大队开展调查,经调查核实,系开江县永兴镇塘房坝村4组村民魏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采伐本组曾某某的9棵柏木,经县营调队鉴定,涉案木材蓄积2.459立方米,木材价值1045元。
该村民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涉嫌盗伐林木,现我局已立案调查,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盗伐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盗伐株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树木,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通过林政稽查队执法人员对这次盗伐林木案件的查处,对周边群众敲响了警钟,同时也让老百姓更深入了解林业相关法律法规,这对保护森林资源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