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是一项重要的林业惠民政策,该政策通过给予林权权利人一定的经济补助,鼓励和支持他们停止对非国有林的采伐,并对其进行有效的管护。开江县2024年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总面积101395亩,共计下达资金162.24万元。为切实做好兑现工作,开江县狠抓兑现机制建设。一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补偿对象、补偿面积、补偿资金落实到户,并在村组张榜公示,同时将补偿标准、管护情况和成效也一同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二是坚持权、责、利相统一原则。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必须以林权所有者或经营者充分履行管护义务为前提,所有者或经营者必须承担管护合同约定的责任,享受应有的权利,获得国家政策补助。三是坚持产权明晰、林主自愿的原则。补偿对象必须是产权明晰和自愿纳入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的林权所有者或经营者。
经过开江县林业局和乡镇(街道)、村的共同努力,已将新增变化图层指界落实到户,目前正在整理名单及公示,预计9月底全面完成全县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兑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