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森林法》和《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修订<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1】39号)文件要求,经自愿申请后,有关县市审核上报,我局再次审核,现对市级审查符合2023年林业贷款贴息项目予以公示。若有异议,请及时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