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厅字〔2020〕34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21〕12号)精神,我局起草了《关于全面推进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8月12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局。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馈建议意见:
(一)信函请寄至:达州市达川区达川大道463号市林业局116办公室,邮编:635000;
(二)电子邮箱:498135753@qq.com。
附件:关于全面推进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达州市林业局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