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810390--2018-0073 分 类: 预算/决算
责任部门: 市林业和园林局 发文日期: 2018-02-13 00:24:37
标 题: 达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公开方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达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市园林处基本职能:负责达州市中心城区城市绿地植物日常管护、公(游)园清扫保洁、园林设施维护;城市献花;部分政府性投资绿化工程建设;履行建设工程配套园林绿化设计方案、砍伐移植城市树木、临时占(租)用公园绿地等行政审批事项的初审;参与建设工程园林绿化竣工验收及园林式单位(小区)的验收;承办园林城市创建相关工作。

  2.市园林处2018年工作重点:

  (一)、工作思路

  1.注重规划,优化方案设计

  依据城市总规,配合有关部门加快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修编工作,划定绿线,制定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坚持“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以规划为引领,促使园林绿化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2.强化管理,提高业务技能

  加强职工教育管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和担当意识。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同行业相关单位的交流与学习,带着课题和工作任务有针对性的对员工进行培训,以提高职工专业技能。

  3.强化监督,搞好建设管理

  要强化项目监管,把好招投标关、苗木质量关、土壤换填关、苗木栽植关、植物养护关,确保建一个、成一片、美一方。

  4.建管并重,提高管护水平

  根据植物长势进行合理修剪,加大病虫害防治、注重除草、绿地整理、浇水、施肥,提高管护机械化程度,保证植物成活率和绿化效果。制定园林绿化管护标准,确定各类植物成活率指标,并以此制定奖惩办法。

  (二)、目标任务

  1、结合“五治”开展绿地养护管理。根据市五治办工作部署及要求,抓好中心城区绿地管护工作。一季度重点做好园林植物松土、除草、修枝工作;二季度重点抓好植物的施肥及病虫害防治;三季度重点做好植物抗旱保苗养护;四季度重点开展植物冬季防护及乔木树干涂白工作。全年适时开展植物修枝整形、园林设施维修工作,常态化开展城区植物冲尘及公(游)园清扫保洁等日常管护工作,保持绿地植物生长正常,绿地环境整洁有序。

  2、城市献花。为美化市容市貌、打造节日喜庆氛围、提升城市形象,在2018年元旦、春节、五一以及国庆节前和日常鲜花换植,我处在街心花园、中心广场、人民广场、朝阳西路等主要场所摆放和栽植鲜花50万余盆。为配合全国易地扶贫搬迁现场会迎检工作,在朝阳路迎宾大道栽植时令草花20万余盆,得到了上级领导的一致认可。

  3、开展春秋季植物补植。4月30日前将实施了春季补植,在城区公、游园及道路绿地累计补植小叶榕、黄葛树、桂花、银杏等乔木200余株,补植金叶女贞、红继木、南天竹、八角金盘等灌木7.2万余株,补植麦冬等地被植物2万余斤。在金凤园、国际新城绿化节点补植黄葛树、桂花、银杏等大乔木20余株,西洋杜鹃、蚊母、红继木、佛顶桂、鸭脚木、八角金盘、红叶石楠等灌木共计6万余株。

  11月30日前将实施秋季补植。在老城区、西外新区及人民公园、凤凰山累计补植乔木300余株、灌木32万余株、地被植物3万余斤。

  4、抓好安全生产。重点加强了凤凰山风景名胜区、渠江森林公园护林防火工作,以及“元九”登高节、“六一”节游乐园、动物园和凤凰山风景区安全工作。“元九”登高节全处组织160余人参与接待、清扫保洁和护林防火工作;为确保节假日游乐设施安全,认真做好了游乐设施业主的安全自查督促工作,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业主一律停业整改,同时加强水电及消防器材等安全检查,制定完善了“六一”节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加强了汛期防汛值班、凤凰山风景名胜区及渠江森林公园森林防火、暑假期间游乐园及动物园的安全防范工作;为加强消防防火安全,全处购置更换干粉灭火器100余只分发各部门,11月根据市林业园林局安排,积极派人参加全省森林消防技能集中培训。全处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5、加强日常管护力度,进一步提高管护水平,提高管护机械化程度,保证植物成活率和绿化效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园林处隶属达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系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正式职工278人,公益岗位临工150人。内设办公室、党办、人事股、计划财务股、生产技术股、监察股、安保股、工程股、宣教股、车管股、工会办。另下设10个部门:人民公园管理所、城区绿化管理所、西区绿化管理所、凤凰山公园管理所、游乐园管理所、滨河游园管理所、渠江森林公园管理所、机械作业队、百节苗圃、大寨子公园管理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园林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园林处2018年收支总预算6268.58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475.4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结转了大寨子公园二期建设进度款、紫荆花公园、金龙大道三化工程等项目款。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园林处2018年收入预算6268.5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681.48万元,占58.7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87.1万元,占41.2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园林处2018年支出预算626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0.3万元,占40.68%;项目支出3703.28万元,占59.0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园林处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268.58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增加3475.4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结转了大寨子公园二期建设进度款、紫荆花公园、金龙大道三化工程等项目款。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87.10万元,上年结转3681.48万元。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3065.78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51.5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2.8万元、农林水支出38.6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5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园林处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87.1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73.10万元。主要是部门人员退休,减少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1922.90万元,占74.3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51.50万元,占13.5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9.90万元,占4.25%;住房保障支出202.80万元,占7.8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18年预算数为1922.9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3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3.5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09.9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202.8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园林处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50.30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2362.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88.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园林处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8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

  (二)(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需求增多、市场公车运行维护价格提升等因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0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工作调研、脱贫攻坚、财政监督检查及周转金清理、农村综合改革、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园林处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园林处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5万元,与2017年政府采购持平,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市园林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3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其他是工程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市园林处2018年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