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林业局:
为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严防公路“三乱”反弹,根据全国治理公路“三乱”的要求,集中组织开展一次检查。现将四川省纠风办《关于转发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你们。并就2010年做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巩固治理成果。各地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置于全市林业发展大局,列为林业行业作风建设重点,认真落实治理公路“三乱”目标责任制,真正做到治理工作思想上不放松,工作机构不涣散,治理力度不减弱,政策上不开口子,巩固已有成果, 争取取得新的成效。要将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作为基本要求,规范执法,严格防止“三乱”行为发生。
二、健全制度、强化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着力从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入手,在规范和监督木材检查站的执法行为上下功夫,狠抓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要做到检查项目、收费标准张榜公布,严禁超越职权实施检查和违法处罚;严禁给木材检查站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木材检查站人员的工资、福利和资金同罚没收入挂钩,狠抓“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理顺木材检查战管理机制,切实落实木材检查站人员的编制和经费;积极争取将其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理顺经费渠道。要加大对木材检查站的管理和建设力度,改善执法装备条件。
三、强化监督,加大检查力度,及时受理和调查处理举报案件。各地要定期或不定期派出检查组对辖区范围进行明查暗访,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部位的检查督促,各地要在2010年春节前集中组织开展一次检查,并将检查执行情况于2010年2月28日前报送我局。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落实,该纠正的及时纠正,该整顿的立即整顿,对有关责任人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各地要建立健全举报和督办制度,及时受理和调查处理举报案件,真正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培训,提高素质,树立林业行业执法良好形象。各地要认真加强对木材检查人员的培训,使木材检查人员经过正式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各地木材检查站要建立健全业务学习和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组织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和检查业务知识学习。通过培训学习,使木材检查人员的素质明显提高,依法执法、热情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文明执法、敢于执法、勇于执法蔚然成风,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推动木材检查站的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木材检查站文明执法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