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林业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达州市林业局对县(市、区)林业局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达市林发〔2009〕54号)要求,经局领导同意,现将2011年度目标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原则
遵循“一结合”:把市林业局对各被考评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与对各被考评单位平时的考核相结合。
做到“一标准”:考核工作由市林业局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统一考评,做到一把尺子量、一个标准评。
坚持“三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过
程管理与工作绩效并重”的原则;坚持“考核结果与奖励表彰挂钩”的原则。
二、考评时间
2011年12月24至30日。
三、考评对象
全市7个县(市、区)林业局、市局机关8科室(办)、6个直属单位。
四、考评内容
对各县(市、区)林业局的考评按照《达州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11年度林业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达市林发〔2011〕22号)下达的目标考评;对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的考评按照《达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2011年度机关科室、直属单位综合目标考核任务》的通知》(达市林发〔2011〕38号)下达的目标及达州市林业局下达的2011年工作预决算明细帐考评。
五、考评办法
(一)单位自评。各被考评单位收集整理好考核档案资料,认真总结全年工作,对照年初下达的考核指标进行自评。
(二)综合考核。市林业局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对被考评单位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实行集中审查,并结合单位自评情况随机抽选三分之一的县(市、区)林业局和直属事业单位进行现场考核。
(三)讨论审定。局党组对考核领导小组初评结果进行审定,
确定排名。
(四)通报表彰。市林业局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对目标考核结果排名靠前的县(市、区)林业局、机关各科室以及直属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六、自查报告要求
请各被考评单位按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规定,对照市林业局下达的2011年度目标进行逐项自查,并于2011年12月23前将目标自查报告(附自查评分表及加分或扣分证明材料)以书面文件和电子文档形式报局办公室(1-30室)。各目标责任单位务必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查,确保年终目标考评结果客观真实。自查报告一经报送,原则上不做改动。
特此通知。
联系人:景华,联系电话:2653612
电子邮件:bgs-2653612@163.com。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