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林业局关于开展“亮剑行动”的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11-12-22 18:36:39
  省林业厅:

  按照省林业厅关于开展“亮剑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市林业系统高度重视、及早部署、周密安排、疾速行动,全市林业部门紧扣“依法保护林地资源”的目标任务,实施“效能亮剑、宣传亮剑、执行亮剑、制度亮剑、监督亮剑”的“五亮剑”行动战略,以林地资源开发利用合法化、规范化为总抓手,以专项整治、重点打击为主手段,采取查、打、治相结合的办法,严肃查处各种破坏林地资源的违法行为,经过数月的任务攻坚,我市“亮剑行动”取得了累累战果,林地资源开发和利用进一步规范,促进了我市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高度重视,统一行动,“效能亮剑”显打击之威

  接省林业厅《关于开展“亮剑行动”的通知》后,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落实省厅工作要求,创新打造“五亮剑”行动战略,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森林公安局和相关科室为成员的“亮剑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亮剑行动”的组织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森林公安局,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同时,市林业局立即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林业部门要迅速领会精神,明确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安排,制定有力举措,抓紧抓实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保证任务全面完成。全市林业系统坚持“一个指挥棒”的原则,集中时间,整合力量,统一行动,取得了辉煌战果。“亮剑行动”期间,我市共出动执法人员800人次,其中森林公安民警776人次;出动车辆269台次;查处林地案件41起,破获32起;清查占用征收林地项目40个;收回林地5.93公顷,收缴罚款19.8万元。

  二、积极引导,广泛动员,“宣传亮剑”创舆论阵地

  “亮剑行动”的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是“第一道工序”。我市各级林业部门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地在重点林区,通过张贴公告、标语,制作警示栏、板报,营造出了浓厚的林地资源保护的舆论氛围。通过制作和印发了林地资源保护宣传单,极大地加强了对群众的教育作用。通过出动宣传车,在林地周边进行流动宣传,扩大了宣传覆盖面。森林公安机积极开展法制进校园、进社区、进林区活动,提升了群众的林地保护意识。宣汉县、万源市还派出专职法制宣传员,向项目单位、施工企业宣传普及林地管理保护的法律法规,以案说法,以法促保护,切实增强了建设、采矿等相关行业依法使用林地的意识。同时,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多角度全方位曝光破坏林地资源案件,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份子的嚣张气焰。全市林业系统十分注重信息的报送工作,及时收集“亮剑行动”进展情况、战果统计表,定期书面汇报行动进展情况,实现信息工作报送与省厅 “一线通”。

  三、重拳出击,查处逗硬,“执行亮剑”保措施有力

  “亮剑行动”的有序开展,执行力是关键。我市林业系统认真执行上级的指示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任务顺利完成。通过实地清查、摸底排查等方式,对全市范围内占用征收林地和临时占用林地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检查,清理工作严格按照逐项目、逐乡镇、逐林场、逐地块核查进行,切实掌握了非法占用林地问题。对毁林开垦行为进行了依法严厉打击,尤其是借土地开发整理名义实施的毁林开垦行为;非法占用林地实施房地产开发、工业园区等城乡经营性项目建设;非法占用林地进行水电开发、道路交通等工程建设;非法占用林地开山采矿等破坏林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逗硬查处。对发现和群众举报的案件线索,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查处一批非法占用林地的案件,处理了一批违法人员,依法收回一批非法占用的林地。

  四、及时规范,建立机制,“制度亮剑”强管理之基

  我市各级林业部门通过深入剖析非法占用林地的原因、特点及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建立林地保护管理长效机制。一是严格把关各项审批事项,我市资源管理部门进一步强化林地管理工作特别是现场查验、审核审批、监督检查等环节,严格实施用途管制,严格审核审批制度,规范林地林权流转,实现林地的科学管理和合理利用。二是建立建全资源管理部门与森林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案件移交、执法联动等工作。三是加强对占用征收林地重点项目的日常检查,及早发现,快速掌握辖区破坏林地资源的违法犯罪动态,做到早发现、早防范、早打击,坚决遏制违规用地和非法占用征收林地现象的发生。四是加强林地管理培训,切实增强从事林地管理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理念,切实规范林地管理行为,依法依规开展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工作,有效提升林地管理水平。

  五、强化监察,贴身督导,“监督亮剑”促落实到位

  “亮剑行动”期间,市林业局副局长徐元亮、江文相、纪检组长刘德顺率领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市林业局资源林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多次深入到7个县(市、区)的占用征收林地项目集中、林地资源管理混乱、林地案件高发多发的重点地区,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案件查处情况、林地管理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查。一查执法行为,看是否存在不按法定依据、权限和程序执法的问题,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二查工作作风,看是否存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问题,提升办事效率。三查措施落实,针对专项行动期间各项要求落实不彻底、工作不得力、自查自纠整改不及时的问题,一律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我市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亮剑行动”的深入开展,切实维护了我市林地的管理秩序,加大了林地保护力度,夯实了林地资源科学开发利用基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巩固此次行动成果,继续做好林地管理的各项工作,再接再厉,为建设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作出新贡献。

  

  附件:达州市“亮剑行动”战果统计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

  达州市“亮剑行动”战果统计表
出动人员车辆情况 出动人员(人次) 其中:森林公安民警(人次) 出动车辆(台次)
800 776 269
查处林地案件情况 刑事案件(起) 行政案件(起)
立案 破案 破重大案件 破特大案件 受理 查处
        40 31
打击处理人员情况 刑事案件 行政案件
抓获人员(人) 打掉犯罪团伙(个) 行政处罚(人) 林政罚款(元)
1   39 19.8万元
涉案财物情况 收缴财物 涉案价值(元)
林地

  (公顷)
林木木材

  (立方米)
违法所得(元)
5.08公顷 4株   31.74万元
挂牌督办案件情况 全省挂牌督办案件(起) 其中: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挂牌督办案件(起)
总数 破案 总数 破案
       
其他情况 群众举报线索(条) 根据举报破案(起) 媒体报道(条) 督查督办(次)
24 16 4 6
清理整顿情况 清理借“土地开发整理”名义非法侵占的林地(公顷) 清查占用征收林地项目情况
清查项目数(个) 收回非法占用征收林地

  (公顷)
2.113公顷 40 3.815公顷
自查自纠情况 发现林地管理不规范的单位(个) 涉及林业工作人员(人)
总数 其中:存在非法批准占用征收林地问题的单位 其中:存在非法低价出让国有林地使用权问题的单位
       
联系方式 填报单位 (盖章) 审核人 徐朝军
填报人 景  华
联系电话 0818-2653612
                           
上报日期: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注:请用word格式填报,严禁任意修改报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