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局公务用车治理工作在市政府公务用车治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我局车辆进行了认真清理核查,现将阶段性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
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向仕春同志任组长,纪检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森林公安局局长、监察室主任、计划财务科科长为成员的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政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认真核查
我局按照市政府文件要求,对本单位车辆进行了自查核查,核查面达100%,在自查工作中一是重点统计了2011年1—6月车辆的运行情况。二是对本单位车辆信息进行了登记,并录入电脑,本单位车辆不存在超标准、超价格配置,也没对车辆进行豪华装饰,按照市政府要求,对以上信息进行了公示。
三、车辆运行情况
我局现有车辆5辆(含森林公安局4辆),其中执法执勤车4辆,越野车1辆,由于长期在林区行驶,加之年代已久,车况较差,1—6月车辆的燃油费共计6.94万元,维修费共计1.56万余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3%、5%。
二〇一一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