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
为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旅游发展,掌握全市乡村生态旅游发展现状,根据《四川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乡村生态旅游普查的通知》(川林办〔2011〕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拟定普查方案,落实机构和责任,较好地完成了乡村生态旅游普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旅游发展,掌握全市乡村生态旅游发展现状,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乡村生态旅游普查工作。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分管的副局长王育同志任组长,有关科室为成员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普查工作办公室设在科技产业科,负责日常工作。做到了组织机构、人员和责任三落实,为乡村生态旅游普查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二、建立方案,组织实施
我局根据《四川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乡村生态旅游普查的通知》(川林办〔2011〕43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制发了“关于开展乡村生态旅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细化了工作步骤。各县、市根据《实施方案》,结合本县实际,有针对性制定了工作意见,部分县(市)举办了专项培训班,组织乡镇林业站普查人员专题学习省、市、县(市、区)相关文件,为扎实有序地开展了普查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加强指导,督促落实
为使本次普查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市局对重点区、县进行了督查。各县(市、区)根据省、市的工作要求,按照“统一部署,全面展开,讲求科学,真实有效”的原则,将责任和任务落实到各乡镇林业站、各乡镇林业站采取“分工包片,责任到人”的方式,深入到各行政村、社区,深入细致地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建档立案,认真填写普查表格,确保普查质量。通过这次全面普查,基本摸清了乡村生态旅游现状,为今后乡村旅游的发展提供了参考依据。
附件:1.四川省乡村生态旅游普查汇总表
2.四川省乡村生态旅游普查表—县乡明细台帐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