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
为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2011年3月和9月,我局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了两次保护森林资源专项整治行动,并积极开展林业行政案件的明查暗访、大案要案查处、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截止目前,共清理木材加工经营场所212处,清查煤矿 36个,排查案件线索165条,整治重点地区和部位35处,共查处各类森林案件126起,收缴木材1236.4立方米,责令停业整顿木材加工点15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5.3万元。在专项整治行动和行政执法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582人次(其中市本级156人次)、出动车辆865余台次(其中市本级63台次),我局直接查处案件7件,协助相关县(市、区)查办案件23件。
专项整治行动和行政执法任务重、工作量大,我局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到目前为止,仅我局支付的各种工作经费就达到了8万余元。一是宣传费开支约2万元。为将专项整治行动引向深入,大造舆论氛围,我局在达州电视台、达州日报、达州晚报、达州广播电台、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网站等新闻媒体上开展了专题宣传活动,并出动宣传车30台次,深入有关乡镇进行了为期15天的巡回宣传。在主要林区的要道口悬挂、张贴宣传标语300余幅,向有关企业业主和林农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二是会务费开支约3万元。专项整治期间,市林业局还召开了2次由各县(市、区)林业局局长、纪检组长、森林公安局长、资源林政股长参加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推进会。三是差旅费开支约2万元。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我局抽派10人组建了3个专项整治行动督导组,对各县(市、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不间断的督导和指导。四是案件办理费约1万元。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局直接受理和查办的案件7件,协助相关县(市、区)查办案件23件,共开支办案经费1万元。
由于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经费未列入财政年初预算,加之我局资金十分紧缺,恳请市财政解决森林资源管理及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经费8万元。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