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林业局关于预拨2011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12-22 19:36:34
  达县林业局:

  按照省财政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水利厅 省林业厅《关于预拨2011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11〕138号)精神,现将2011年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下达你县,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安排你单位2011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32万元,请按《201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列“2130232-石油价格改革对林业的补贴”。

  二、此次油补预拨资金的补贴时间为2011年度;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行业基础数据作为资金分配依据。你单位可结合实际,以截止当年当地资金分配日或兑付日前的实际统计数据为基础将油补资金足额、及时分配和兑付。

  三、你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科学测算油价上涨对林业油价补贴对象的影响,加大工作力度,保证油补工作顺利进行。

  四、此次预拨资金中央财政以超调资金方式拨付,省财政将根据中央对我市油补资金清算情况,对各地预拨资金进行补拨或收回处理。

  五、请你单位按照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10〕15、16、17号)要求,并参照川财建〔2009〕29号文件规定,妥善做好2011年度油补预拨资金分配、兑付工作。同时,请加强资金监管,防止截留、挤占和挪用。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