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林业局关于开展集中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1-12-22 19:46:43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集中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的相关要求,根据我局《关于开展集中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的通知》(达市林发〔2011〕161号)精神,现就本局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集中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开展政务服务专项治理。由局行政审批科牵头重点对“两集中、两到位”流于形式、搞体外循环等问题进行整治规范,此项工作于2011年10月15日前完成,并由局监察室汇总按时向市治理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二)开展行业协会专项治理。按照民政等部门的要求,对我局主管的林业产业协会、油橄榄协会予以撤销,兰花协会交原协会理事会自主管理,与我局彻底脱钩。

  (三)开展企业负担专项治理。由规划资金科牵头对涉及林业企业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坚决整治运用职权和垄断优势强制提供有偿服务等。

  (四)规范执法。森林公安和资源林政管理部门重点解决:一是办案程序合法问题;二是执法公平公正问题;三是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罚多罚少无统一尺度、罚没物处理不规范);四是违规上路检查问题。

  二、集中整治重点环节、岗位

  (一)基层林业站

  (二)木材检查站

  (三)资源林政管理和行政审批

  (四)林政和公安执法

  (五)造林绿化作业设计方案审批、工程和种苗招投标、工程验收等。

  三、分工负责,明确责任

  由党组书记、局长向仕春负总责。我局达市林发〔2011〕161号文件工作重点中的一、二、五、六、八项由副局长徐元亮牵头负责,赵玉全、马太林、楚峰承办;三、四、七项由纪检组长刘德顺牵头负责,刘华、桂尤建、李如德、徐朝军承办。发现问题,认真整改,建立有效的监管措施。

  四、工作要求

  按照市委、市政府集中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清理的八个方面和我局根据林业系统实际确定的集中整治的主要内容和重点环节进行认真清理整顿,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达到预期工作目标。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