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林业局关于渠县土溪镇“9.18”洪灾2年(2012-2013)帮扶规划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11-12-22 20:00:19
  市政协: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级领导和市级部门定点帮扶“9.18”洪灾部分受灾严重乡镇的通知》(达市委办〔2011〕89号)精神,结合我局帮扶点(渠县土溪镇)的实际,制定以下帮扶规划。

  一、基本情况

  渠县土溪镇位于县城以北,紧临渠河。全镇幅员面积72.6平方公里,辖21个村(社区)、144个村(居)民小组,13068户(其中:农业11001户),总人口5.4万余人(其中:农业41826人),实有劳动力20917个。全镇2010年农业总收入8103万元,其中农业收入4500万元,占49.9%,林业收入98.5万元,占2%;粮食总产量38648吨,亩产410公斤,人均占有粮食805公斤。全镇现有林地面积18345亩,其中有林6795亩,荒山荒坡10648亩,未成林造林地729亩,特色经果林173亩。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以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增强生态功能,服务渠江流域可持续发展,构建渠江流域生态屏障为目标,以遏制水土流失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和科技创新为动力,把渠江防护林体系建设成为渠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人民生产生活稳定发展的基础,国土生态安全的支撑。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的原则。以生态效益为主,生态、社会、经济效益相结合,建设生态经济型防护林体系,实现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协调统一。
  2.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分区施策,讲求实效的原则。采取宜封则封,宜造则造,宜改则改,封、造、改、管相结合;人工恢复与天然修复相结合,经济林与生态林相结合;生态建设与林农增收相结合,切实提高帮扶的质量与成效。
  3.坚持统一规划、协调发展的原则。充分与此次土溪镇灾后重建规划相衔接,避免工程重复建设。
  4.坚持承前启后的原则。充分继承、借鉴、吸收和利用林业两大工程建设的经验,加强技术、方法、手段的创新,增加帮扶针对性和实用性。
  四、帮扶规划

  (一)产业发展规划

  1.建工业原料林基地300亩。在广禄村集中栽植巨桉300亩(2013年底以前完成)。

  2.建核桃基地1200亩。其中天府村300亩、洪溪村300亩、坪溪村300亩(2012年底以前完成),三星村300亩(在2013年底以前完成)。

  3.建香椿800亩。其中万合村300亩、石千村200亩(2012年底以前完成),田家村栽椿300亩(在2013年底以前完成)。

  4.建花椒基地300亩。在坪溪村发展花椒300亩(2012年底以前完成)。

  (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切实保护好现有的森林资源,积极开展道路和村民庭院绿化、美化工程,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

  (三)科技帮扶规划

  科技的推广和应用是灾后重建的重要手段。无论是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都必须有先进实用的科学技术作为支持和保证。要充分利用市林科所、市林业科技推广站的人才资源优势,加大科技帮扶力度。一是选育好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的种苗,为基地建设备足优质种苗。二是大力开展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人才队伍的技术培训,力争2年内培训帮扶点林农200人(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林业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玉华任组长,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张乐任副组长,人事科、办公室、造林绿化管理科、科技产业科、规划资金管理科、资源林政管理科负责人为成员的帮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科,具体负责帮扶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细化目标、具体到人。帮扶工作由局人事科牵头组织,造林绿化管理科、科技产业科负责项目的争取和指导实施,计划财务科负责建设资金的筹措和管理,资源林政科负责协调低产林改造和商品林采伐的实施,林业调查规划队负责项目建设的规划和设计,林科所、林业科技推广站负责科技服务和实用技术的培训。

  (三)强化目标管理。市林业局将各科室和直属单位的工作任务、工作责任纳入年度目标进行管理,严格考核奖惩。

  (四)积极争取项目和投资。根据确定的帮扶规划,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项目和建设资金的争取工作,以确保各项建设任务的顺利实施。

  六、帮扶领导小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洪均,联系电话:2650647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