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
达州市人民政府2011年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总体规模32.3112公顷,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南北干道、东西干道,拟使用林地9.5788公顷,全部位于达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达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经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关于达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批复》(川府函〔2000〕317号)批准,达州市人民政府已向省政府请示批准达州市2011年第四批城市建设征收土地。
拟使用林地位于通川区境内,涉及北外镇青杠垭、韩家坝村,罗江镇的石燕村,共3个村12个社,总面积达9.5788公顷,其中北外镇8.1278公顷,罗江镇1.451公顷;有林地8.3343公顷(乔木林7.8323公顷,竹林0.502公顷),疏林地1.2445公顷,起源为人工,林种为防护林,森林类别为重点公益林,全部为永久使用。
拟使用林地需采伐活立木总蓄积328.2立方米,其中林分蓄积303.4立方米, 疏林地蓄积18.9立方米,四旁树蓄积5.9立方米;竹林4150株,计5.2吨。其采伐指标在通川区2011年公益林采伐限额中解决。
该项目拟使用林地、林木权属为集体,林地、林木权属无争议,未发生未批先用地现象,用地面积、地类、森林类别真实准确。按照国家林业局征收占用林地有关规定,现将《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政府2011年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及相关材料呈上,请省林业厅审批。
特此请示。
附件:《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政府2011年第四批城市建设用
地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